都更肥建商? 受害戶:廢強徵拆條款 新頭殼╱新頭殼newtalk 2011-08-30 林佳慧/台北報導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今(30)日在台北市都更處前召開記者會,痛批森業營造日前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依據《都市更新條例 保濕面膜》第36條規定,請求台北市政府代為拆除永春社區;另外,他們也批評協調會根本只是「照流程走,且民眾沒有發言權」,並且抗議建商利用變相的估算房地產價值收購土地 借貸,獲取暴利。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裡事長彭龍三痛批,今天召開的永春社區拆遷協調會實質上根本沒有任何協調功能,所有協調會只有一個結果,就是「強制拆除」,協?宜蘭民宿梫|的召開只是建商辯護自己有誠意協商、政府推託程序沒問題的擋箭牌。 彭龍三表示,居民的陳情在協調會上沒有回應,也沒有法源可以要求建商停止拆遷,只能任建商宰割,「今天召開 ARMANI協調會,20天後再開一次,流程跑完,就直接去拆你家了。」 彭龍三說明,依法建商的成本和利潤會提列在權利變換計畫當中,也就是「共同負擔」,但是通常建商不會真的拿錢,而會將共同負擔換算成更新後 售屋網的房屋坪數拿走。這樣可以拿走的坪數就是「共同負擔除以更新後房屋的價格」,而建商通常會高估共同負擔,再低估更新後房屋坪數價值,以便於拿走很多的房屋坪數販售,「更新前的價值比更新後還要高,不用想都知道不合理。」 濾桶 彭龍三以永春社區為例,建商評估後的「共同負擔」是23億元,但都更受害者聯盟以現今每坪100萬的價格初估,發現評估後的利潤有61億元,換句話說,建商不需要花其他費用就有淨利潤38億元,且把關估價的「權利變換實施辦法」對於更新後的房屋並沒有設定估價 九份民宿標準,因此可以讓建商從中動手腳,在這樣的操作手法之後,建商可以得到比他依法應得的共同負擔還要高上好幾倍的利潤。 彭龍三提到,現在的權利變換制度要求建商找三個估價師來做鑑定,但並沒有寫明要採用什麼樣的標準來判斷估價的結果,造成建商可以從中操作 小型辦公室,獲取暴利。 都更受害者聯盟呼籲,與其一再以毫無行政裁量權的協調會敷衍百姓,倒不如嚴肅面對都更爭議核心,立即停止所有進行中的強制拆遷、強制徵收程序,中央與地方政府均須共同檢討、廢除《都更條例》第25-1條的「強徵條款」、第36條的「強拆條款」,不要讓強徵強拆手?信用卡代償q掩蓋過程中的爭議。 對於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抗議,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也派代表接下陳情書,表示將會在開會協商,但面對都更受害者聯盟質問,並沒有多做回應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澎湖民宿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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